建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0-19
建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9日
一、重要提示
建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870号《关于准予建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建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约定,连续20个工作日
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
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本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进行变现及清
算程序,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2017年8月3日,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5000万元。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终止条件,于
2017年8月4日进入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刊登在2017年8月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cbfund.cn)上的《关于建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清算期为18个工作日,自2017年8月4日至2017年8月29日止。由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8月4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建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建信恒丰纯债债券,基金代码:003249)。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1月15日
4、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力争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5、投资策略: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宏观周期研究、行业周期研究、公司研究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比例,自上而下决定债券组合久期、期限结构、债券类别配置策略,在严谨深入的分析基础上,综合考量各类债券的流动性、供求关系和收益率水平等,深入挖掘价值被低估的标的券种。
6、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7、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8、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建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7年8月3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本期末
2017年8月3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97,905.83
应收利息692.59
应收申购款-
资产总计98,598.4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应付赎回款-
应付管理人报酬-
应付托管费0.18
应付销售服务费-
其他负债75,495.14
负债合计75,495.3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20,103.16
未分配利润2,999.94
所有者权益合计23,103.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98,598.42
注:
1.报告截止日2017年8月3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1.1492元,基金份额总额20,103.16份。
2.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6年11月15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7年8月3日(基金最后运作
日)。
四、清盘事项说明
1、基本情况
建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第1870号《关于准予建信恒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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