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30
关于泰达宏利启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终止及财产清算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达宏利启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启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终止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11月29日,并于2018年11月30日进入清算程序。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泰达宏利启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A类003247/C类00324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8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泰达宏利启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达宏利启智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本基金《基金合同》第5部分“基金备案”、第19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约定:本基金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基金合同》应当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至2018年11月29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
金管理人应终止本基金合同并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财产的清算
(一)基金财产清算安排
1、本基金最后一个运作日为2018年11月29日,自2018年11月30日(最后运作日的下一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停止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并且之后不再恢复。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
2、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3、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负责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依法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
4、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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