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3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柏瑞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前言......1
第二部分释义......3
第三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8
第四部分基金份额的发售......10
第五部分基金备案......12
第六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13
第七部分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21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28
第九部分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36
第十部分基金的托管......39
第十一部分基金份额的登记......40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42
第十三部分基金的财产......50
第十四部分基金资产估值......51
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56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9
第十七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61
第十八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62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69
第二十部分违约责任......71
第二十一部分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72
第二十二部分基金合同的效力......73
第二十三部分其他事项......74
第二十四部分基金合同内容摘要......75
第一部分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