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09-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上投摩根中国世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9-26

上投摩根中国世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
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上投摩根中国世纪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 (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681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
证。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
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摩根大通银行( JPMorgan
&Chase Bank, N.A.),本基金暂不设境外投资顾问。注册登记机构为本公司。
4、本基金自 2016 年 9 月 29 日起至 2016 年 11 月 4 日止,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
构投资者,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
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
(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
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
(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
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
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的贵宾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系
统同时发售。
5、本基金美元份额(美元现钞与美元现汇)暂不通过代销机构销售。
6、本基金发售对象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基金份额的类别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赎回所使用货币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
以人民币计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人民币份额;以美元计
价并进行认购/申购、赎回的份额类别,称为美元份额,美元份额又分为美元现
钞份额和美元现汇份额。
本基金对人民币份额、美元现钞份额和美元现汇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公布基
金份额净值。投资者在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并交付
相应币种的款项。
除非基金管理人在未来条件成熟后另行公告开通相关业务,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
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在未来市场和技术成熟时,本基金可增设其他外币基金
份额,通过指定的销售渠道接受投资者申购与赎回,该事项无须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通过;其他外币基金份额申赎的原则、费用等届时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提前
公告。
8、募集币种:
人民币,美元。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增加新的募集币种、
调整现有募集币种设置、停止现有币种的募集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公告并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9、基金的面值: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初始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美元份额初始发售价格为
1.00 元人民币按基金募集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
中间价折算的美元金额。
10、最低认购限额:
基金投资者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或 200 美元(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每次人民币 1,000 元或 200 美元(含认购费)。
11、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一个
本公司基金账户(保险公司多险种开户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开立多个账户)
。发售期内各代销网点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请投资者注意,
如同日在不同销售机构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可能导致开户失败。
12、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3、销售机构(指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贵宾理财中心或电子交易系统)对认
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
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