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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1-19
浙商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浙商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浙商惠利纯债
基金主代码 00322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9月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
公告依据 有关规定、《浙商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合同》、《浙商惠利纯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4年1月17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 1.0199
截止收益分配基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 37,347,089.62
准日的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
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 3,734,708.97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19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4年度收益的第1次分红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十六、基金的收益与分配"规定为:“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
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
的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1月22日
除息日 2024年1月22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1月23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24年1月22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利再投资
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24年1月23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24年
1月24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
通知》的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利润,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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