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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4-08 07:19:19 股吧网页版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平台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08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赢通平台为销售机构并参加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协

商一致,自2021年4月8日起,本公司新增招商银行旗下招赢通平台(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招赢通” )为旗下

部分基金的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 )等销售业务,并参加招商

银行招赢通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本业务适用于已开通招商银行招赢通业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及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

二、适用基金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浙商全景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5335

浙商惠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03220

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 007368

浙商沪港深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 007369

三、费率优惠内容

投资者通过招商银行招赢通购买本公司旗下前端收费模式开放式基金,手机、网银、柜面渠道申购、定

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降至1折,不设最低限制,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除外,具体折扣费率以招商银行招赢通

活动公告为准。基金原费率请详见相应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

最新业务公告。

四、费率优惠期限

自2021年4月8日起,结束时间以招商银行招赢通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五、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z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9908

2、招商银行招赢通平台

网站:https://fi.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六、风险提示

1、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

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

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

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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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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