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5
中银悦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18 年 1 月 1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银悦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银悦享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21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10 月 0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银悦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中银悦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
申购起始日 2018 年 1 月 15 日
赎回起始日 2018 年 1 月 15 日
2.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 中银悦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中银悦享定期开放
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中银悦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封闭期为自基金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
3 个月的期间。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进入首个开放期。
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首个开放期结束之后次日起(包括该日) 3 个月的期间,如果封闭期
到期日的次日为非工作日的,封闭期相应顺延。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
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
回业务。 每个开放期最长不超过 20 个工作日, 本次开放的具体时间为 1 月 15 日—1 月 19
日。
自 2018 年 1 月 15 日起,本基金进入第二个开放期,基金管理人自该日起开始办理本基
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
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本基
金的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在
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
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该开放期内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若
投资人在开放期最后一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后提出申购、赎回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3. 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
民币 1000 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通过基金管理人
直销中心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
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上述最低申购金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