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06月30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6-30
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 年 06 月 30 日公告)
基金管理人: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申请已于2012年11月9日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481号文核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于2015年12月25日转型为非保本的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于2017年4月14日,增设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名称及有关条款亦做相应变更。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者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估值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和其他风险等。本基金可以投资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和投资集中风险等。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不保证本金安全,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的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系2023年度定期更新。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6月1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2023年3月31日。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一、绪 言...... 4
二、释 义...... 5
三、基金管理人......10
四、基金托管人......21
五、相关服务机构 ...... 26
六、基金的募集......62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63
八、基金的历史沿革和存续 ...... 64
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65
十、基金的投资......76
十一、基金的业绩 ...... 88
十二、基金的财产 ...... 92
十三、基金资产估值 ...... 93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98
十五、基金费用与税收 ...... 100
十六、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102
十七、基金的信息披露 ...... 103
十八、侧袋机制...... 109
十九、风险揭示......112
二十、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117
二十一、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119
二十二、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45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62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 ...... 165
二十五、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69
二十六、备查文件...... 170
一、绪 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通保本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现 《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财通收益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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