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08
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
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长盛盛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为自2018年12月4日起,至2019年1月6日17:00止,会议审议了《关于修改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等规定,2019年1月
7日,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统计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结果,并由北京市方正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予以公证。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18年12月7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为
304,247,460.92份。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为193,684,429.66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63.66%,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的召开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为:193,684,429.66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根据上述表决结果,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份额的100%,达到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生效条件,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次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4万
公证费1万
合计5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支付。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根据《运作办法》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1月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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