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2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销售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定投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一、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腾安基金销售(深圳)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安基金)签署的销售协议,自 2024 年 4 月 12 日起将办理
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销售业务。具体销售的基金名称及代码如下:
基金代码 基金简称
020155 长盛量化红利混合 C
019202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C
019203 长盛全债指数增强债券 D
013468 长盛盛康纯债 D
019899 长盛盛康纯债 E
003199 长盛盛琪一年债券 A
003200 长盛盛琪一年债券 C
二、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决定自销售之日起在腾安基金推出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
定投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提交申 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约定扣款日在投 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投业 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从销售之日起,投资者可在销售机构的交易系统进行上述基金的定投业务。 相关业务细则请遵循其具体规定。如果销售机构对本公告披露的定投业务的具 体安排做出调整,请以销售机构最新的规定为准。
三、自销售之日起本公司上述基金参加销售机构的基金申购和定投费率优 惠活动。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的交易系统进行申购、赎回和定投申购基金的,
享受费率优惠。各基金具体折扣后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活动公 告为准。
四、重要提示
1、上述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产品资料概》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相关销售机构。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其相关公告。
3、若投资者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基金未开通定投业务或者处于暂停申购状态,则本公司不接受该基金定投业务的申请。对于相关销售机构已受理、并提交到注册登记机构的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以确认失败处理。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17(拨通后转 1 再转 6)
公司网址:http://www.tenganxinxi.com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2666(免长途通话费用)
网站: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且不同类型的基金风险收益情况不同,投资人既可能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负担。部分产品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在封闭期内,您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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