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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3-08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决定自 2023 年 3 月 8 日起,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变更为 A 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相关条款。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设 C 类基金份额类别
1、本基金增加基金份额类别后,将分设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其中,A 类
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C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
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其中,A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
为:003194, 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为:018061。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基金管理人可在对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调整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率或者变更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对基金份额分类办法及规则进行调整等,调整实施前基金管理人需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不需
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申购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赎回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归入基金资产比例
N<7 天 1.50% 100%
N≥7 天 0 --
4、销售服务费: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的年费率为 0.40%。
5、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对本基金的投资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结合《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修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根据《基金合同》修订内容,本基金管理人将同时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更新,修订内容要点详细见
附件,上述修订内容自 2023 年 3 月 8 日起生效。
3、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相关内容。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公司网站(www.99fund.com)查阅修订后的
《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8-9918)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8 日
附件: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法律文件的修订内容要点
一、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基金合同 修改前 修改后
章节
第一部分 七、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 (删除)
前言 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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