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7-13 09:33:33 股吧网页版
创金合信尊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7-13

创金合信尊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 2021年07月12日
送出日期: 2021年07月1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创金合信尊智纯债 基金代码 003193
基金管理人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06月16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
市日期
暂未上市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郑振源 2017年06月16日 2009年07月20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
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
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
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从其规
定。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当期收入和投资总回报最大化。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央行票据、政
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证
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商业银行次级债、中期票据、短期融
资券及超级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
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
他银行存款)、国债期货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直接投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因所持可转换债券与可交换
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投资于可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在其可上市
交易后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将其纳入投
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本基金持有的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持续跟踪,基于对利率、信用等市场的分析
和预测,综合运用久期配置策略、跨市场套利、杠杆放大等策略,力争实现基
金资产的稳健增值。债券类别配置策略:在宏观分析及久期、期限结构配置的
基础上,本基金根据不同类属资产的风险来源、收益率水平、利息支付方式、
利息税务处理、类属资产收益差异、市场偏好以及流动性等因素,采取积极的
投资策略,定期对投资组合类属资产进行最优化配置和调整,确定类属资产的
最优权数。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长期来看,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
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注: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 1.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期限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 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0≤M<100万 0.60%
100万≤M<300万 0.40%
300万≤M<500万 0.20%
M≥500万 1000.00元/笔
申购费(前
收费)
0≤M<100万 0.80%
100万≤M<300万 0.50%
300万≤M<500万 0.30%
M≥500万 1000.00元/笔
赎回费 0天≤N<7天 1.50%
7天≤N<180天 0.10%
N≥180天 0.00%
注:特定投资群体适用的费率详见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文件。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