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22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发景盛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 前言......1
第二部分 释义......3
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67
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发售......89
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1011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1112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1920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2627
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3435
第十部分 基金的托管...... 3738
第十一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3839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4041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财产...... 4849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4950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5354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5556
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5758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5859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6465
第二十部分 违约责任...... 6667
第二十一部分 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6768
第二十二部分 基金合同的效力 ...... 6869
第二十三部分 其他事项...... 6970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 7071
第一部分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