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30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鹏华丰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鹏华丰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鹏华丰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应当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丰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丰安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17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8月25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鹏华丰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丰安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基金合同终止事由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7年8月29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根据《基金合同》有关约定,《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将依据《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财产清算程序进行财产清算。
三、基金财产清算前的基金交易安排
为降低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及潜在投资者的影响,本基金已自2017年8月29日起,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赎回和转换转出业务申请仍照常办理。
自2017年9月6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不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