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0
鹏华丰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四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6 年 6 月 2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 《 关于准予鹏华丰安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注册, 进行募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
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 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 高于货币
市场基金, 为证券投资基金中具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品种。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 基金
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 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
品特性, 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 理性判断市场, 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包括但不限于: 系统性风险、 非系统性风险、 管理风险、 流动性风险、 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
他风险等。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流动性风险在于该类债券采
取非公开方式发行和交易,由于不公开资料,外部评级机构一般不对这类债券进行外部评级,
可能会降低市场对该类债券的认可度, 从而影响该类债券的市场流动性。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的信用风险在于该类债券发行主体的资产规模较小、 经营的波动性较大, 同时, 各类材料( 包
括招募说明书、 审计报告) 不公开发布, 也大大提高了分析并跟踪发债主体信用基本面的难
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
基金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 原则,
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 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人自行承
担。 投资有风险, 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7 年 2 月 24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鹏华丰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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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绪 言.................................................................................................................................2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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