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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8-26 07:59:39 股吧网页版
鹏华丰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8-26

  鹏华丰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鹏华丰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丰安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17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8 月 2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 鹏华丰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
同》 、 《 鹏华丰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 证监许可[2016]1426 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 2016 年 8 月 15 日
至 2016 年 9 月 15 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16 年 8 月 23 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379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10,842,458.2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 13,325.33
募集份额(单位:份) 有效认购份额 210,842,458.20
利息结转的份额 13,325.33
合计 210,855,783.53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0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 份)
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16 年 8 月 25 日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
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
为 0 份。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为 0 份。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
基金基金份额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
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
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6788-999 和网站( www.phfund.com)查
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的约定,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的时间内开始
办理。在确定了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时间后,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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