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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9-23 07:40:15 股吧网页版
关于信达澳银慧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9-23

关于信达澳银慧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信达澳银慧理财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信达澳银慧理财货币
基金主代码00317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9月1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信达澳银慧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信达澳银慧理财货币
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6年9月26日
赎回起始日2016年9月26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6年9月26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6年9月26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6年9月26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为投资者办理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即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各销售机构开放日的具体办理时间详见销售机构发布的公告。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申购金额限制。
2、投资人在代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投资人在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通过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等特定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暂不受此限制);基金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为准。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且不收取任何申购费用。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调整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调整前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介上刊登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中列示。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赎回本基金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的情形时,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最新的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相关公告中列示。费率或收费方式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具体公式如下:
(1)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转入金额:
1)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2)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1-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3)转换费用=转出金额-转入金额
(4)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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