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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5-26 09:33:04 股吧网页版
信达澳银慧理财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5-26

信达澳银慧理财货币市场基金

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五月

重要提示

信达澳银慧理财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714 号文注册。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9 月 18 日起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运
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在投资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和其他风险等。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收益品种。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本次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21 年 5 月 6 日,所载财务数据
和净值表现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绪言......1
第二部分、释义......2
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7
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23
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27
第六部分、基金的募集......34
第七部分、基金备案与基金合同的生效......35
第八部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6
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48
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59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财产......61
第十二部分、基金资产估值......62
第十三部分、基金收益与分配......67
第十四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69
第十五部分、基金的会计与审计......72
第十六部分、基金的信息披露......73
第十七部分、风险揭示......79
第十八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83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5
第二十部分、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117
第二十一部分、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34
第二十三部分、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40
第二十四部分、备查文件......141

第一部分、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信达澳银慧理财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信达澳银慧理财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和基金交易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委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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