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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30 15:48:10 股吧网页版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信息披露有关条款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12-30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旗下部分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信息披露有关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起施行的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旗下部分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了修订。现将有关修订内容说明如下:

1、根据《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旗下基金基金合同中的前言、释义、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合同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会计与审计、基金的信息披露等条款进行修订。相关基金的名单(以下统称“相关基金”)详见附件,由于基金类别、运作方式等不同,相关基金合同修订内容、具体表述等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修订详见相关基金更新后的基金合同。

2、本基金管理人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本公司对相关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订后,对相关基金的托管协议涉及的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3、本次相关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系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进行的必要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上述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4、上述修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
将 修 订 后 的 基 金 合 同 、 托 管 协 议 登 载 于 本 公 司 网 站
( www.bobbns.com.cn )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详细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00-95526 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本次修订基金合同的相关基金名单
序号 基金名称

1 中加丰尚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 中加丰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 中加丰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 中加聚利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5 中加聚盈四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6 中加颐慧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7 中加瑞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8 中加瑞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9 中加颐合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中加颐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1 中加享利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2 中加颐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型证券投资基金
13 中加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4 中加优选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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