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15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0 年 12 月 30 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1 年 1 月 15 日
一、重要提示
中欧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552 号文《关于准予中欧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欧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 1,201,553,328.48 元。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欧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12 月 1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1,202,296,399.58
份,包含认购资金利息结转的份额 743,071.10 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欧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在任一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1)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日净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 万元。(2)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 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本次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2020 年 12 月 14 日),基金资产净值加
上当日净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 5000 万元。已触发《中欧睿诚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根据《中欧睿诚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约定,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
的最后运作日为 2020 年 12 月 14 日,基金管理人自 2020 年 12 月 15 日起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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