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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9-28 09:11:07 股吧网页版
大成动态量化配置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9-28

大成动态量化配置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
回、转换及定投业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大成动态量化配置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成动态量化配置策略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314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9 月 2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大成动
态量化配置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及《 大成动态量化配置策
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有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 2016 年 10 月 13 日
赎回起始日 2016 年 10 月 13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2016 年 10 月 13 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2016 年 10 月 13 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6 年 10 月 13 日
注:投资者范围:中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
他投资者。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
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各销售机构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
参见基金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
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
回、定期定额投资或者转换业务。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
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或转换申请并被受理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投资者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 元人民币。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
的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
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 1)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
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费率如下:
申购金额( M,单位:元 ) 申购费率
M<100 万 1.50%
100 万≤M<200 万 1.00%
200 万≤M<500 万 0.50%
M≥500 万 1000 元/笔
基金份额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
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
相应的申购费用。
(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
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
(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
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
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 1)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准进行计算;
( 2) “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 3)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 4)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 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人于开放期投资 4 万元申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为 1.50%,
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0400 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净申购金额=40,000/(1+1.50%)= 39,408.87 元
申购费用=40,000- 39,408.87 =591.13 元
申购份额=39,408.87/1.04= 37,893.14 份
申购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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