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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9-12 12:00:00 股吧网页版
融通通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2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9-12

  融通通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8 年第 2 号)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八年九月
融通通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重要提示
融通通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 2016 年 6 月 17 日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准予融通通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35 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8 月
9 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
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
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
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
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
损失。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
票型基金,属于较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人应当
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
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
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
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
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投资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以及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因市场交易量不足而
不能迅速、低成本地转变为现金的流动性风险,以及债券的发行人出现违约、无法支付到期
本息的信用风险,可能影响基金资产变现能力,造成基金资产损失。本基金管理人将秉承稳
健投资的原则,审慎参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严格控制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融通通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 年第 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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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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