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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9-16
鹏华弘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
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9 年 9 月 16 日
一、重要提示
鹏华弘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 [2016] 1566 号文准予核准注册,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成
立并正式运作。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鹏华弘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
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 2018 年 6 月 21 日日终,本基
金已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本基金从 2018 年 6 月 29 日起进入清算期,第一次清算期间为 2018 年 6 月 29 日至 2018 年 7
月 31 日。本次清算为第二次清算,清算期间为 2018 年 8 月 1 日至 2019 年 9 月 15 日。由本基金
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 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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