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22
景顺长城景盈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 4 季度报告
2017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8年1月22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8年1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自2017年7月25日起,景顺长城景盈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截至2017年10月23日,已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景顺长城景盈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履行了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7年11月13日,本基金的清算期为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2月8日。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1月13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景盈汇利债券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003128
交易代码 00312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5月23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2,717.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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