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1-10
景顺长城景盈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一八年一月十日
目录
重要提示3
一、基金概况3
二、基金运作情况4
三、财务会计报告4
四、清算情况5
五、备查文件9
重要提示
景顺长城景盈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6年7月20日证监
许可【2016】162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经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2017年4月12日机构部函【2017】941号文准予延期募集,
并经机构部函[2017]1285号确认,自2017年5月23日起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景顺长城景盈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景顺长城景盈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7年11月13日,并于2017年11月14日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景盈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景盈汇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00312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5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景顺长城景盈汇利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景盈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景顺长城景盈汇利债券A景顺长城景盈汇利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3128003129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7月20日证监许可【2016】162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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