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07
关于天治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并修改基金合
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满足各类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更好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服务,在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天治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公司决定自 2020 年 5 月 8 日起降低天治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更新基金
托管人信息,管理费年费率由 0.70%降至 0.30%,托管费年费率由 0.20%降至 0.05%,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天治鑫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将“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的第 1、2 点由原来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初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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