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9-05
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
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2019 年 09 月 05 日
一、重要提示
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864 号《关于准予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801,461,151.35 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 1062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兴盛定期开放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8 月 25 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
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801,512,632.68 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51,481.33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鹏华兴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须召开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截至 2018 年 10 月 11 日终,本基金已出现连续 60 个工作日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的情形,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本基金终止条款,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本基金从 2018 年 10 月 18 日起进入清算期,第一次清算期间为 2018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1 月 2 日。本次清算为第二次清算,清算期间为 2018 年 11 月 3 日至 2019 年
9 月 4 日。由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鹏华兴盛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312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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