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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03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光大保德信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2-03

光大保德信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基金募集申请注册文件名称:关于准予光大保德信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76号)

注册日期:2016年6月13日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应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人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责。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目录

一、绪言1

二、释义2

三、基金管理人7

四、基金托管人18

五、相关服务机构25

六、基金的募集27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2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4

九、基金的投资44

十、基金的财产52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53

十二、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58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61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3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64

十六、风险揭示 70

十七、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75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7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2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107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110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11

二十三、备查文件112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以下简称

“《治理准则》”)、《光大保德信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光大保德信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光大保德信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光大保德信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光大保德信诚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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