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泰证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及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1-10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华泰证券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
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公告
根据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 2022 年 11 月 10 日起,华
泰证券将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序号 基金名称 基金代码 是否开通申 是否开通
购、赎回 定投
长盛盛裕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03102 C 类:003103 是 是
1 是 是
D 类:015736
2 长盛恒盛利率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016016 C 类:016017 是 是
从 2022 年 11 月 10 日起,投资人可通过华泰证券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
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等业务。
二、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华泰证券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
华泰证券的规定。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公告。
三、咨询方式:
1、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2666
网址:www.cs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