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7-11
长盛盛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公告送出日期:2018年7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盛盛景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盛盛景纯债
基金主代码003099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8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8年6月29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22,326,508.0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11,163,254.0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2018年度第一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长盛盛景纯债A长盛盛景纯债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3099003100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1491.0126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22,325,987.36520.64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14900.1260
注:1、本基金根据收费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A类和C类两种类别,两类别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两类别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合同中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当本基金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1元时,至少进行一次收益分配。每次
收益分配的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
3、基准日本基金A类份额可分配利润将全部分配,该类份额可分配利润折合到每份基金份额为0.0149元,上表中分红方案即由此计算得来;本基金C类份额可分配利润将全部分配,该类份额可分配利润折合到每份基金份额为0.0126元,上表中分红方案即由此计算得来。
4、本次为本基金首次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8年7月13日
除息日-2018年7月1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8年7月17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1、红利再投资方式下,所得红利将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折算为基金份额。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再投资所得的基金份额将于2018年7月16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8年7月17日起可办理查询、赎回等业务。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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