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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08-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兴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8-26

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兴利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重要提示】
1、摩根士丹利华鑫多元兴利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554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是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
业银行”)。
4、本基金的募集期为 2016 年 8 月 31 日至 2016 年 9 月 20 日。在募集期内,本
基金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包括柜台和网上交易平台)、兴业银行等机构
的销售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销售机构(指
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指定销售机构)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及认购手续。投
资人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7、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
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在设立募集期内,投资人可至本基金的直销机构认购,也可至销售机构认购,
首次认购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1000 元。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重复认购。多次认购的,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档次
分别计费。认购期内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限制,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购申请一经基金份额发售机构受理,则不可撤销。
9、销售机构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
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
机构由本公司担任)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
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
购的份额。
10、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6 年 8 月 26 日《 证券时报》 上的《 摩根士
丹利华鑫多元兴利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11、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本公告将同时在本公司网站
( www.msfunds.com.cn)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 http://www.cib.com.cn)上发布。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
表格和了解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2、在募集期间,各销售机构可能变更、增加部分基金销售网点,具体网点名单
及开户认购事项详见各销售机构有关公告,或拨打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进
行咨询,具体规定以各销售机构的说明为准。本公司在募集期间内还可能增加新
的销售机构,投资人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13、对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 400-
8888-668 免长途费)及直销专线电话( 0755-88318898)咨询购买事宜。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次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
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
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
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
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
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
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
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
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
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
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
系统性风险,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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