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6-10-11 07:31:02 股吧网页版
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0-11

  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公告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欧强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00309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8月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中欧强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2016年10月13日
赎回起始日2016年10月13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6年10月13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6年10月13日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规定请至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0.24%
100万元≤M<500万元0.15%
M≥500万元1000元/笔
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万元0.80%
100万元≤M<500万元0.50%
M≥500万元1000元/笔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5份基金份额。
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基金账户的基金......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