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1-3年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1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22
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 1-3 年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 2021 年 6 月 22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 1-3 年高等
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融银行间 1-3 年高等级
信用债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3083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 年 12 月 2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 《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
间 1-3 年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融上
海清算所银行间 1-3 年高等级信用
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
明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1 年 6 月 17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21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简称 中融银行间 1-3
年高等级信用债
指数 A
中融银行间 1-3
年高等级信用债
指数 C
下属基金份额类别的交易代码 003083 003084
截 止 基 准 日
下 属 基 金 份
额 类 别 的 相
关指标
基 准日 下属 基
金 份额 类别 份
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
1.0380 1.0234
基 准日 下属 基
金 份额 类别 可
供分配利润(单
位:人民币元)
4,721,089.03 68.28
截 止基 准日按
照 基金 合同约
定 的分 红比例
计 算的 下属基
金 份额 类别应
分 配金 额 (单
位:人民币元)
- -
本次下属基金份额类别分红
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
0.15 0.15
额)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1 年 6 月 22 日
除息日 2021 年 6 月 22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1 年 6 月 23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
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
2021 年 6 月 22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实施转换。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
金份额将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
账户, 2021 年 6 月 24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
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
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 1) 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
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
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 2) 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或转入
的金额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申购或转
入的份额。
(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
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 4)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 www.zrfunds.com.cn)
或客户服务电话( 400-160-6000、 010-56517299) 查询最后一
次选择成功的分红方式。 如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
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 , 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
内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或中融基金直销电子交易平台办理
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
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 5)基金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若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 1 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
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低
于初始面值的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 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和招募说明书。 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