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10
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1-3 年中高等级
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1-3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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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1-3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16年7月1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
于准予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1-3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95号)的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
基金合同于2016年12月27日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
基金。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1-3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
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
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
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
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
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
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
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
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
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
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
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
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
金产品,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参与认购本基
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1-3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7 年第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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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的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不低于三年。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将根据
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
基金份额。另外,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三年后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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