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9
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 1-3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 1-3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16 年 7 月 1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准予中
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 1-3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6〕 1595 号)的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6 年 12 月
27 日生效,自该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
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
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
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
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人在
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
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
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
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
特定风险等。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
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
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人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
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
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人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并且中长期持有。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时,发起资金提供方参与认购本基金的金
额不低于 1000 万元,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低于三年。
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
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另外,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指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 2 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投资者将面临基金合同可能终止的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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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上海清算所银行间 1-3 年中高等级信用债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17 年第 2 号)
性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
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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