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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27 07:57:38 股吧网页版
泰康安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12-27

泰康安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泰康安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泰康安惠纯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00307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2月26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泰康安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泰康安惠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号证监许可〔2016〕1557号

基金募集期间自2016年12月16日

至2016年12月22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2016年12月26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279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人民币元)200,331,437.52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人民币元)12,037.80

募集份额(单位:份)有效认购份额 200,331,437.52

利息结转的份额12,037.80

合计200,343,475.32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

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0.00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是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2016年12月26日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2)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

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日期后,基金管理人

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在确定了本基金基础份额开放申购的日期或开放赎回的日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予以披露。

(3)销售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也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18-95522(免长途话费)、010-52160966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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