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07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泰达宏利汇利债券
基金主代码003073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8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7年11月3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058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5,798,850.59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7年第1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泰达宏利汇利债券A泰达宏利汇利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3073003074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1.00581.0105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5,798,843.477.12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0.05000.0900
注:-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7年12月11日
除息日-2017年12月1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7年12月12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7年12月1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
再投资份额, 本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对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
2017年12月13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
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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