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11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 5000
万元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分别于2021年6月9日、2021年6月10日发布了《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提示性公告》和《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为了保护持有人利益,现发布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连续低于5000万元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泰达宏利汇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泰达宏利汇利债券
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003073,C类基金份额00307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8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出现如下情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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