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0-27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光大保德信尊富 18 个月定期 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
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经与基金托管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光大保德信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0 年 10 月 28 日起,
降低光大保德信尊富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并相应修订《光大保德信尊富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光大保德信尊富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管理费率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率拟从“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变更为“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3%年费率计提”。
本基金 2020 年 10 月 28 日的管理费按前一日(2020 年 10 月 27 日)基金资
产净值的 0.3%年费率计提,之后以此类推。
二、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修订
基金合同原文“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的原文: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6%年费率计提。基金管理费的
计算方法如下:
H=E×0.6%÷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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