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4-0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融睿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4-07

中融睿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融睿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目 录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 6
二、开户与认购程序 .......................................................................................... 8
三、清算与交割 ................................................................................................ 13
四、退款事项 .................................................................................................... 13
五、发售费用 .................................................................................................... 14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 14
七、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 14
中融睿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重要提示】
1. 中融睿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证监许可
〔2016〕1577 号文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
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3. 基金份额分类: 本基金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等费率
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申购时收取认
/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
务费、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而不收取认/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
基金份额。
4. 本基金的管理人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
5. 本基金的托管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 本基金自 2017 年 4 月 10 日至 2017 年 7 月 7 日止通过基金管理人指
定的销售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
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8.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
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9. 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目标上限。
10. 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以下简称“基
金账户”)。办理注册基金账户业务的机构为本基金的直销机构和其他各销
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位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
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
者可以凭该基金账户在所有销售本基金的网点办理认购。投资者在开户当
天即可进行认购,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11. 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 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
中融睿丰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
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通过基金管
理人直销机构或网上交易平台认购本基金时,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单笔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00 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每个基
金账户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 元人民币,其他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12. 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
人累计认购……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