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1
建信瑞盛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17年12月26日
报告公告日期:2018年2月1日
一、重要提示
建信瑞盛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424号《关于准予建信鑫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以及证监许可[2016]1572号《关于准予建信鑫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瑞盛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瑞盛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并经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建信瑞盛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7年11月9日起,至2017年12月1日17:00止。根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自2017年12月7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刊登在2017年12月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cbfund.cn)上的《关于建信瑞盛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进入清算期及停止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及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本基金清算期为14个工作日,自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26日止。由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12月7日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建信瑞盛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简称为建信瑞盛添利混合A,代码:
003057;C类份额基金简称为建信瑞盛添利混合C,代码:003058)。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9月13日
4、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在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中充分挖掘和利用潜在的投资机会,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5、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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