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4
民生加银鑫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民生加银鑫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民生
加银鑫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
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民生加银鑫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18年3月27日起,至2018年4月20日17:00结束。参加本次
大会表决的民生加银鑫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
代表份额共计9,914,733.29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12,252,562.95份的
80.92%,达到全部有效凭证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
一以上(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民生加银鑫盈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民生加银鑫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
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
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民生加银鑫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了监督,北
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
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表决结果为:9,914,733.29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
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
数的100%,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
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民生加银鑫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民生加银鑫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终止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
议案》获得通过。
经民生加银鑫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万元)
律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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