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14
招商中国信用机会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清算报告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20 年 2 月 18 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20 年 3 月 14 日
招商中国信用机会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清算报告
一、 重要提示
招商中国信用机会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 年 6 月 22 日《关于准予招商中国信用机会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
资基金(QDII)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83 号)准予公开募集注册,自 2016 年 9月 2 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及基金财产的清算”中“二、《基金合同》的终止”的约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合同应当终止:……
3、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放期的最后一日日终,如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则无须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合同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财产清算:
(1)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足 200 人的;
(2)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
(3)基金前十大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数超过基金总份额 90%的。”
截至本次开放期的最后一日(即 2020 年 1 月 22 日)日终,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当
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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