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06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集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 、 《 广发集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现
将广发集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起止时间
为自 2017 年 3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0 日 15: 00 止。 2017 年 3 月
31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
督下,本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了计票,北京市盈科(广州)
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
果进行了公证。经统计,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基金份额共计 548851818.94 份,占权益登记日
本基金基金总份额 548877665.73 份的 99.995%,达到法定开会条件,符
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 和《 广发集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
本次大会审议了《 关于广发集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相关
事项的议案》 ,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代理人对本次会议议
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 548851818.94 份基金份额同意, 0 份基金份
额反对, 0 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
会议表决的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达 50%以上,符合《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
法》 和《 广发集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
案获得通过。本基金的管理费率由 0.7%降低为 0.5%,托管费率由
0.2%降低为 0.1%。
根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 《 广发集瑞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律师费 1 万元,公证费 7000 元,合计为 1.7 万元。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情况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
之日起生效。本次会议决议生效日为 2017 年 3 月 31 日,基金管理人将
于表决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次会议通过的表决事项
为本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3 日在《 中国证券报》 、
《 上海证券报》 、 《 证券时......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