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1-24
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18年12月06日
报告公告日期:2019年1月24日
一、重要提示
中欧强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468号《关于准予中欧强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批准,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欧强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11,146,794.33元。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欧强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11,146,794.3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结转的份额为0份。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根据《中欧强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中“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18年10月25日,本基金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已触发《中欧强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合同终止条款。根据《中欧强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约定,《中欧强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18年10月25日,基金管理人自2018年10月26日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基金管理人网站上的《关于中欧强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本基金从2018年10月26日起进入清算期,由本基金管理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