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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3 08:57:43 股吧网页版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融盈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10-23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融盈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 中融盈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中融盈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融盈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融盈润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01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3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
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
止基金合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17 年 10 月 20 日,本基金已连续 59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 5000 万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若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
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 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
以关注。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可以登陆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zrfunds.com.cn)或拨打中融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160-6000(免长途费)、( 010) 85003210 咨询
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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