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23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融盈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 中融盈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 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中融盈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融盈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融盈润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01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3 月 29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中“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
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
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
止基金合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 2017 年 10 月 20 日,本基金已连续 59 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
低于 5000 万元。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若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 5000 万元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对本基金
进行变现及清算程序, 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
以关注。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可以登陆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zrfunds.com.cn)或拨打中融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160-6000(免长途费)、( 010) 85003210 咨询
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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