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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10-10
关于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修改国金及第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监管机构同意,国金及第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及第七天理财基金”)的管理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国金及第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金及第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相关章节内容进行修改,基金名称相应变更为“国金及第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已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gfund.com)发布了《关于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修改国金及第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现将基金变更的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本基金的转换基准日为2019年10月21日,转换基准日的下一个交易日2019年 10 月 22 日《国金及第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且《国金及第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时生效,及第七天理财基金正式变更为国金及第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及第中短债基金”)。
本基金由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变更为普通债券型基金,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会发生一定变化,普通债券型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会高于短期理财债券型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正式实施转换前,可选择赎回基金份额,对于未在转换基准日前赎回份额的持有人,其持有的及第七天理财基金份额将于转换基准日转换为及第中短债基金份额,敬请投资者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作出选
择。为确保基金转换工作的顺利实施,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将于 2019 年 10 月 14
日起暂停,具体恢复时间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一、基金合同重要修改内容
(一)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由理财债券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调整为普通纯债债券型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满足“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资产投资于债券”的投资比例要求;
(二)投资限制:根据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进行调整,主要删除对“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资产投资于债券”形成制约或有潜在影响的条款;
(三)基金资产估值:由“摊余成本法”调整为“市值法”;
(四)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本着更有利于投资者的原则,将每个开放日办理申购、运作到期日(7 日)办理赎回调整为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赎回;
(五)基金的收益分配:由每日计算当日的收益并分配调整为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
(六)基金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修改为“中债综合财富(1 年以下)指数收益率*60%+中债综合财富(1-3 年)指数收益率*2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
(七)基金产品的名称修改为国金及第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详见本公告“三、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二、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国金及第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国金及第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申购费率、赎回费率不变。
1、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
2、本基金赎回费率具体如下表所示:
持有期限(N 为日历日) 赎回费率 计入基金财产比例
N<7 日 1.50% 100%
N≥7 日 0% -
三、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基金名称 基金名称
国金及第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国金及第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一部分 前言 第一部分 前言
三、国金及第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 三、国金及第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基金合 金由国金及第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金变更而来,国金及第七天理财债券型证券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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