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5-05
博时弘裕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报告公告日期:二〇一八年五月五日
目录
目录......1
1、重要提示......2
1.1重要提示......2
2、基金概况......2
2.1基金基本情况......2
2.2基金产品说明......3
3、基金运作情况说明......3
4、财务报告......3
4.1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3
4.2清算损益表......4
4.3报表附注......5
5、清算情况......8
5.1资产负债清算情况......8
5.2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9
6、备查文件目录......10
6.1备查文件目录......10
6.2存放地点......10
6.3查阅方式......10
1、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博时弘裕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
会证监许可[2016]1219号予以注册,于2016年8月30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博时弘裕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在开放期结束日次日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则基金合同终止,履行清算程序,上述事项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截至本开放期结束日次日(即2018年3月14日)日终,本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已触发《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基金终止条款。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自2018年3月15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2018年4月13日为本基金清算的最后一日,由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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