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9
招商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2017年12月22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2018年2月9日
一、重要提示
招商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6月6日《关于准予招商招元纯债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38号文)注册公开募集,自2016年8月31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
管理人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行使下列职权:(二)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第八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终止:(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根据《招商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中约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的。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招商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已于2017年10月28日刊登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并于2017年10月30日、2017年10月31日陆续刊登了提示性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7年12月6日表决通过了本次会议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于2017年12月8日刊登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12月11日成立基金
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招商招元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招商招元纯债
基金主代码00299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8月31日
最后运作日(2017-12-8)基金份额总额905,859.97份
投资目标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长期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内,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资
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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