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03-27 08:00:25 股吧网页版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高端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3-27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高端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对已经成立或已获核准但尚未完成募集的开放式基金,原基金合同内容不符合《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的,应当在《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予以调整。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修订《新华高端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基金合同的修改详见附件《新华高端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托管协议涉及基金合同相关变动处一并修改。上述修订自2018年3月31日起生效。

重要提示:

1、本次对基金合同修订的内容系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进行的修订,本基金管理人已就修改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法律文件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新华高端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3、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投资人欲了解更多详细情况,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9-8866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新华高端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

部分 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 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

前言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

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金法》”)、《公开募集......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将由本网站记录保存,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